9.25.2008

紀錄一下

衛生署新聞稿
衛生署經參考國際檢驗方法及香港近日立法規定之標準,
並由藥物食品檢驗局與食品工業研究所專家會商後,決定我國宜採2.5ppm為判定標準。

像這樣的事應該要列出參與決策者的姓名才對。

署長:林方郁
副署長:宋晏仁
食品研究所專家:?

另一篇新聞有人名:
..約莫7時,衛生署長林芳郁、副署長宋晏仁、藥物食品檢驗局局長陳樹功、食品衛生處長蕭東銘、發言人王哲超齊聚衛生署14樓署長室,討論三聚氰胺後續處理。...

Google 一下這兩人,就會覺得,會作這樣的決定,真的一點都不意外呀!

宋晏仁的google資料比較多,而且是負面的比較多 (好像google不到正面的),列出一個 link 好了:
http://www.peopo.org/portal.php?op=viewPost&articleId=23837

林芳郁就比較少了,除了前一陣子的"祈禱",和台大院長時一些新聞,就沒了。




當初看宋晏仁的新聞,就覺得其實是檢測儀器的問題,大概是一個刻度就是 2.5ppm,所以不得已,只好設定 2.5 pp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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